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设立的工作部门。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东莞市编制研究中心”)是经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管理政策的评估、研究和制定;研究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措施;承担规划局委托的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和部分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调查和工程测量;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和存储城市规划基础数据,为城市规划管理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1、谁能帮我找一份东莞市人民政府第99号令这份文件啊。谢谢!!!
99号《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市长李毓全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东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发〔2007〕77号)。
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综合行使相关行政机关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监督检查权的行为。第三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各镇街、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设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综合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2、2021WR011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通过网络交易方式出让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1)宗地周边基础设施达到三通,黄江镇人民政府在成交后30日内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竞买人使用。(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含保证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不得是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产管理计划配置、保险资金等。
3、2013年广东省东莞市编研中心招聘公告
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东莞市规划研究中心”)是经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管理政策的评估、研究和制定;研究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措施;承担规划局委托的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和部分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调查和工程测量;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和存储城市规划基础数据,为城市规划管理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聘用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质量。二。招聘岗位及要求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三、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提供待遇。
4、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城市地下建设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各种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敷设上述管线的共同沟。
法律、法规、规章对地下管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导、统筹规划、协调管理、集约利用、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综合规划、规划许可审批、验线、规划条件核实、档案信息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5、东莞市规划验收验收哪些内容
1。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内容:(1)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让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等总平面布置。)、平面布局、建筑间距、撤收距离、出入口设置;(2)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等技术指标。;(3)建筑环境与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料、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4)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道路、台阶、围栏、大门、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站、各种管道等。;二。管道工程规划验收内容:(1)中心线、转折点、检查井位置;(二)管道规格、材料和电缆孔洞;(3)架空线路的埋深和架空高度;(四)城市公共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连接关系;三、道路工程和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一)平面位置;(2)管线和横断面布置图;(3)路面标高和桥梁净空高度;(四)项目规模;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标准: (一)建筑平面定位符合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总平面图的要求;(二)建筑单体符合批准的施工图;(3)拆除和发布建筑工程法规。
6、东莞市规划局简介基本职能指责概述
东莞市规划局是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前期规划方案,要经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工。东莞市规划局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其职能和职责是什么?东莞市规划局是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前期规划方案,要经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工。那么东莞市规划局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它的职能和职责是什么?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设立的工作部门。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下设办公室、用地规划处、报建处、村镇处、规监处、技术管理处、规划处、交通市政处等八个机构。直属机构有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研究中心、东莞市城建档案馆、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您可以乘坐K1、K4、27、37路公交车在赛格电子广场下车。
7、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城市快速轨道系统和自动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规范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主管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实施运营监督管理。市应急、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环保、住建、卫生规划、质监、安监、规划、城管和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保护、应急救援、综合开发保障和公共安全文明宣传教育等工作。
8、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服务优先、分级负责、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原则。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授权清单行使相应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第五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和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本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内的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