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涉他合同中,他人有权接受或拒绝合同中为其设定的债权。第二,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义务,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主张合同权利;第二,除了合同当事人,任何人都不必承担合同责任,涉他合同 1的特点,第三人不是缔约一方,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签订合同或参与缔约。

1、求高手解答这三个问题(求合理解释
答案:以上答案10为:甲、乙双方约定,丙方为乙方刻制图书章,甲、乙双方的合同属于涉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第三方丙方不承担义务,甲方承诺向乙方履行义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哪一条法律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包括主体、内容、责任的相对性。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不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当依法或者按照约定另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所谓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主张合同权利;第二,除了合同当事人,任何人都不必承担合同责任。具体来说,由于合同关系是只发生在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当事人和没有合同权利义务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在双方的合同中,也表明了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呈“对流状态”,债权人的权利只能通过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来实现。从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中可以推导出几个具体的规则。第一,合同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原则上不如第三人的权利,当事人在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一般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第二,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义务。
4、 涉他合同的特点
1。第三人不是缔约一方,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2.涉他合同如果将权利授予第三方,则不需要第三方的同意。然而,要为他们设定义务,就必须获得第三方的同意,3.在涉他合同中,他人有权接受或拒绝合同中为其设定的债权。承兑时,对方为债权人;拒绝的,合同约定的债权由承包方自行行使。
